香洲区个人注册专利代理机构哪家好
作者:珠海吉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19 08:28:14
想要办好外资公司注册需要了解一系列规定流程,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注册外资公司”的系列攻略,希望能给各位在今后的的经营和各项业务办理中有所帮助!外资公司注册根据股东机构不同,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三种形式。
1.中外合资公司:合资企业法要求投资外方至少投入注册资本的25%,一般对投资外方的投资没有最高上限,除非有关中国法律要求中方有最低投资份额(如限制行业)。双方可以以现金、设备、工业产权或其他形式投入各自的资金。一般中方提供现金、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外方提供现金、建设物资、科技、设备。所有的投资都必须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合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董事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务有决定权。合资双方共同负责董事的任命,根据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决定董事的组成。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双方都可以选举董事长,如果一方出任董事长,另一方可以委任副董事长。4内资企业:内资公司是资本全部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公司,是由企业法人或拥有中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100%出资的,在中国经营的公司。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企业或者自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企(海外投资企业)的概念是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外,这家境外企业的大部分股份必须有海外人士持有(包括港澳台人士)。
商标被抢注是什么意思?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商标被抢注,对方没使用能撤销吗?
珠海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但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商标抢注以后请尽快使用,不然过了三年以后,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法》对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其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未经注册的商标,并没有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多了,一方面会令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另一个方面也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更严重的是,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
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标,最好将其注册。如果有人先于该商标的使用者注册了该商标,则该使用者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要付出巨额的赔偿。《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珠海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除商标注册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得随意染指该商标,这样能有效避免傍名牌现象的发生。
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上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十年又十年=永久拥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所以,理论上讲,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限期拥有该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随时可能被告侵权,随时都有可能被禁止使用。
1.受商标法保护的未注册商标有两种,包括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两种。
2.两种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不同。予以未注册驰名商标以专有使用权,而对有一定影响未注册商标仅赋予其优先注册权。《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
3.《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者,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可谋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令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收益。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其使用者专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更不可能通过许可使用的途径直接获利。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很多人不明白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都是已申请可以办理的行政行为,也都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的条件,也都是商标不再使用的结果,那么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是怎样的?
1、商标撤销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行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2、商标注销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
一、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
二、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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